学生会规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1一、部门简介
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部门职责
1、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
2、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次。
3、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
4、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5、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6、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
7、主动发现院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部门规章制度
1、会议制度
(1)每周召开院文艺部部门例会,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参加。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总分为分,- ……此处隐藏18261个字……寝室存在的问题。联系各寝室寝室长。 第十四条 信息处理部:负责综合处理各班或学校有关部门与学委会的信息交互工作,对信息交互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向各部门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部门。
第十五条 宣传部:负责学委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和执行。负责公开栏信息的审核发布。日常负责学校广播站的运营,对有关的通知进行播放,并制作适宜校园的广播节目。负责校报的编辑印发。并接受委托代管国旗班、主持团、记者团。联系各班宣传委员。
第十六条 电影院:负责丰富学生的周末娱乐生活,利用学校阶梯教室的设备,播放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同时收取一定的电影门票,扩大为学生组织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各部门配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特殊情况副职多配须经主席团批准。各部门干部候选人应由本部门现任的部长、副部长初步考核,报主席团考察后做出任免意见,由学委会会议决定。任期由学委会视需要决定。
各部部长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条例。部长临时缺位时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须向主席团请假,由主席团决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为副部长或资深成员。各部门须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并随时请示重要问题。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讨论部署本部门的工作,部门会议应邀请其他部门干部列席会议。各部门分工明确,也许要全力配合、协调一致。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动可由部长协商进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岗位外,均可申请调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四、补充说明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主席团监督实施,需修改时,应由主席团指示办公室拟定,经主席团审议后报学委会会议批准修改,并报团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