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13 22:22:16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学生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

一、凡违反学校各项制度,破坏正常的教学、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别人人权,损坏公私财产,损害集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处分的都是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纪律的的学生,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的处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无后果者。

2、经常不遵守课堂、食堂、宿舍、会场、课 间操、自习、劳动等纪律,造成影响者 。

3、一学期旷课三天者。

4、考试舞弊,情节较轻者。

5、损坏公私财物,态度不好者。

6、受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

7、顶撞教师,不接受班主任批评教育者。

8、随意更改学校通知或乱写通知者。

9、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者。

10、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

四、有下列情 ……此处隐藏14110个字……极作用。

第七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十八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山镇第一初中校委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10

一、学生阅览室实行开放、凭证阅览。

二、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仅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爱护书刊,不准撕毁、涂改、剪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报刊阅后,放回原外,以便整理。

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吃带皮食物,不准乱扔纸屑。

六、阅览室内保持安静,严禁喧哗。

七、阅览时间:每天下午5∶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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