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证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保证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保证书是作为承诺的一种书面类型。我们应当如何写保证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婚姻保证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婚姻保证书1本人谨以赤诚之心,在立下保证书,保证如下:
1、男方每月出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否则将被罚款,超过一天罚款300元人民币。
2、男方另外支付1000元人民币每月,供女方作为监督"男方是否有婚外情"的费用。
3、女方享受每月打男方3次的权利,权利可以累计,年终用不完的打人次数,可以由女方提出折算成现金如果你爱她,可以将打人一次的权利折人民币800元。
4、女方每周可以胳肢男方十分钟,男方不得反抗,女方可以随意挑选地点、时间。
5、男方负责做饭,每天都要三菜一汤,一个星期内一道菜不可以重复两次以上,并负责收拾碗筷。
6、男方要定期给女方买衣服,具体额度女方自己掌握,不过以一月不超过20xx元人民币为限度。
7、男方不得和女方争电视,并且家里只可以同时开一个电视机。
8、男方不得与女方争洗手间,即使内急也不行。
9、男方偷看其他美女被抓获,将被适当罚款,或者用罚跪方式抵补,时间由女方掌握。
10、男方每天要夸奖女方漂亮三次以上。
11、男方每年至少带女方出去旅游一次,距离在20xx公里以上。
……此处隐藏9279个字……解决方式,如无必要,双方当事人当然不会将鸡毛蒜皮的小事起诉到法院,但是保证书中有时会涉及到一些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内容,此时婚姻保证书效力如何?下文为您作详细分析:
(一) 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财产权归属及子女探视权条款时,是否有效
1、“净身出户”条款是否有效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能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订立此类婚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若书写该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2、约定取消一方子女探视权的条款是否有效?针对“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的保证条款,法律的态度很明确,此类约定概属无效。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探望权及子女与离异父母的关系属身份关系,当事人不能约定予以排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
(二)若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婚姻保证书中约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该婚姻保证书可否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可否据此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实践中,除非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否则,法院判决当事人离婚必须以此为准据。婚姻当事人签署的婚姻保证书多是夫妻双方婚姻忠贞及夫妻义务与责任的书面宣誓,涉及道德或精神层面的居多,在当前婚姻案件的审理下,其充其量只能作为双方感情不合的一个参考。在具体审理中,法官应当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综合予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对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