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保证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保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保证书有利于保证者依此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督促。你还在对写保证书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治安责任保证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治安责任保证书1为了加强城镇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1995年3月6日公安部24号令发布实施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房屋出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或村居、企业单位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及时报告派出所;
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到镇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办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房屋出租人不履行以上七条 ……此处隐藏6511个字……/p>
七、 此治安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派出所和承租人保管。
公安派出所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15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24号令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此治安责任保证书。
一、 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二、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三、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四、 不准将出租房屋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
五、不准用出租房屋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 出租房屋停止出租时,应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八、 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